最近這一兩年,家居企業倒閉眾多,原因固然很多,但其中無可計數的企業幾乎都是死于高利貸。
提起放高利貸(舊稱“印子錢”“折子錢”等,俗稱“大耳窿”“驢打滾”等),人們心中都會升起一個某種模糊的、不佳的形象。至于放高利貸的人,給人的印象幾乎都是殘酷無情、麻木不仁,名聲很不好。
然而,世間事很怪。我們看不慣放高利貸的人,但我們骨子里卻對高利貸興趣極大,都希望自己的投資獲利趕得上高利貸;如果安全的話,甚至都希望自己能夠成為放高利貸大軍中的一員。很久以來的傳銷肆虐、非法集資盛行、買鋪面專供出租、銀行理財產品走俏,等等,都是明證。
事情出在別人身上,我們覺得無法諒解,不可理喻;而出在我們身上時,我們覺得合情合理,心安理得。
原因何在?
這不是“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,吃到了自然會說甜”的問題,而是主觀導向上的“基本歸因錯誤”——通常,人們對發生在不同人身上的行為或結果的評定,“歸因”是截然不同、甚至完全相反的。
一件事情做成功了,評價別人時,我們“歸因”為他踩了狗屎運(采用的是“情境歸因”),而評價自己時,我們“歸因”為能力和努力(采用的是“態度歸因”);如果做失敗了,評價別人時我們“歸因”為他能力弱、不努力(態度歸因),評價自己時則“歸因”為運氣不好或者其他客觀原因(情境歸因)。
不管人們怎么看待高利貸,有一種結果卻值得我們高度重視。那就是,從古至今,放高利貸的人,最終沒有一個有好下場,無一例外。
死于高利貸的企業,基本上有兩種情形:
1 死于“借”高利貸
很多企業要生存發展,難以從銀行貸到款,難以有其他途徑融資,只有鋌而走險,去借高利貸。但是,現在的實業利潤哪里能夠承受得起高利貸?最后只有“連本帶利利滾利”越滾越深,直到骨頭渣渣都不剩,弄不好還身負巨債跑路。值得注意的是,其中不少企業是被銀行誘騙而陷入高利貸陷阱的——銀行欺騙他們說是先還貸款再續貸,騙得企業借高利貸短期“過橋”,沒想到銀行收到還款后就關上了放貸的門,而企業被高利貸套在脖子上無法脫困,欲哭無淚,只有死路一條。
2 死于“放"高利貸
前幾年經濟紅火,再好的生意,其利潤也趕不上高利貸,很多做實業的人,把資金撤向高利貸;還有不少“善良老實”的人(企業)嫌做具體事太累,既然有更好的賺錢途徑誰不想走?于是,沖著高利息把錢借給別人(企業,還有曾經滿街遍布的“洛陽幫”理財公司),等著高回報。殊不知,這是一條危險的不歸路。姑且不說有很多“借款(吸款)者”一開始就是居心不良的騙子,你放出去的錢注定是“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”,即便是借款后真心想還給你的人(企業),在這年頭,在錯誤的價值觀下,企業虧損倒閉,最后跑路,你到哪里要回本利?即便不跑路,理直氣壯地欠賬不賴賬,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,你又能怎樣?
那么,為什么放高利貸的會沒有好下場呢?
主要原因有兩點:
高利貸沒有創造價值,所獲之利根本無法承載(說通俗點,就是沒有福分消受),遲早都要失去,同時,當事人還會付出昂貴代價。此非玄論,而是古人所言“厚德載物”“德不配位,必有災殃”的道理,是東方哲學的精髓。
人們對名利的追求總是認為“多多益善”,卻不知,如果沒有“德”來承載,任何超出你價值創造的獲取,你都是守不住的。
沒有創造價值的獲利(包括各種不當獲取,當官也一樣),就沒有對應的“德”承載,放在一個完整的“報應周期”內,必然會連本帶利失去,結果必然是“德不配位,必有災殃”。
那么,什么是“德”?
所謂“德”,是指我們的做事準則和事物運行的本來規律的吻合度。一個人的做事準則越符合事物的本來規律(基本上以“利他”為核心),其“德”則越大、越美、越厚;反之,則少、壞、薄。
一般人們所說的“道德品質”,僅指狹隘的為人處事之德(責任方面、忠孝方面、誠信方面等)。細細品評,你會發現,和上面所說完全同理。
通常,我們的“德”有兩個作用:
其一是為我們提供人生施展的平臺。德薄或缺德的人是很難找到真正的用武之地的,他們經常懷才不遇,感嘆生不逢時。其實不是沒有機遇,不是沒有資源和條件,而是缺德。一個人不講誠信、不負責任是最大的缺德,因為缺了“木桶理論”中的那個“桶底”。沒有“桶底”,滿是“長板”的“桶”也沒有用處。
其二是承載我們的各種收獲、福報。富翁破產、貪官入獄,都是德薄或缺德的結果。你承載不了不當所得,享不起這個福報。豪門多怨爭,很多犯罪分子、貪官等即使僥幸沒有被發現,其所過的日子也是提心吊膽,惶惶不可終日。很多通緝犯在警察找到后主動伸手戴手銬,很多貪官睡得最安穩的一覺,是雙規交代問題后……
我們都想掙錢,掙大錢,就得遵循掙錢的規律。
首先得要弄明白,錢到底是什么。
其實很簡單。錢,就是價值的衡量標尺,是價值的名字,是價值的附屬產物,是價值的“影子”。錢的存在,絕對離不開價值。用錢實現的買賣,背后都是指購買力,指其所代表的價值的量度。
所以,要掙到錢,就得創造價值;要掙到大錢,就要創造大的且含金量高的價值。這就是掙錢的規律。
如果沒有創造價值而掙到錢,就是違背了掙錢的規律。這樣掙來的錢,就沒有“德”來承載,最終必然失去,必然會竹籃打水一場空,還要付出高昂的利息。
有人理直氣壯地說,我放高利貸,幫助缺錢的人,他們創造價值,不是也相當于我創造了價值嗎?
這話咋聽之下覺得有理,實際上無理。你那不叫幫助別人,而叫“乘人之危”“趁火打劫”,你的起心動念不是幫助別人,而是榨取別人。
對高利貸感興趣,是錯誤的價值觀作用的結果,而高利貸行為又會強化這種錯誤,使得此價值觀根深蒂固,難以改變。最終在潛意識的作用下,對“一本萬利”“不勞而獲”的賺錢途徑產生“路徑依賴”,不能自拔,從此迷失人生,喪失做具體事情的興趣,無法獲得各種人生的美好體驗,淪落為動物性的行尸走肉。其所歷進程,與吸毒的結果驚人相似,如出一轍。
很多人發現,那些放高利貸時間長的人,似乎在遠離人性。他們逐漸變得不近人情,冷漠好斗,而且熱愛畸形變態的各種物欲享受.....